根据公告,2024年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384564项(2023年304333项),经初审和复审后共受理383126项(2023年303329项)。资助面上项目20758项(2023年20321项)、重点项目745项(2023年751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87项(2023年7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3226项(2023年22879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54项(2023年630项、港澳25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33项(2023年415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43项(2023年43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3519项(2023年3538项)、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315项(2023年109项)(包括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200项、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55项(2023年50项)、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60项(2023年59项))和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25项。通告全文如下:
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提出复审申请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8月23日开始,9月6日16时截止。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后,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二、受理复审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办法》第八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和原因。
三、审查复审申请
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和审查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11月6日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个人查询项目申请结果的三种方式
来源:国自然申请官网
2、选择【合作交流】中的【NSFC-荷兰】(随便一个合作协议均可)
3、出现项目名称说明已经获得资助,项目编号的第一个数字是科学部的代码。第一个数字,6 代表信息学部,8 代表医学部
4、如果没有出现项目名称,就再等等啦~~不用太过心急
往年的项目基金资助情况检索方法
网址:http://fund.sciencenet.cn/
祝大家一基必中!